一是構建履責體系,把紀律規矩立起來。分別制定班子成員、部門負責人、社區書記三份責任清單。逐項細化,明確規定了三類人員的職責任務、問責辦法等,督促把黨風廉政工作的責任始終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同時,建立和完善《黨工委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街道機關工作紀律》《社區主要負責人任期和離任審計制度》等工作規章,規范工作程序,織密制度籠子,讓黨員干部行有所循。
二是強化監督檢查,把紀律規矩嚴起來。開展日常督查,將督查結果在每周召開班子成員、部門負責人、社區書記例會及每兩周召開機關全體工作人員例會上進行通報,下發整改通知。開展專題督查,圍繞春節、清明、五一等節點開展專項督查。邀請轄區人大代表對機關、社區重要部門、重點領域進行明察暗訪,整治“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
三是強化執紀問責,讓紀律規矩硬起來。街道嚴格執紀問責,向各類違規違紀行為說“不”。3月,組織對部分社區“三資”進行專項巡查,進一步規范“三資”管理,對存在的問題,要求各社區限期整改到位。4月,開展作風建設大督查,進一步嚴肅工作紀律、規范服務行為、嚴肅辦事紀律。通過嚴格執紀,讓紀律規矩成為“帶電的高壓線”。(郭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