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得知我被受聘為檢察院檢風檢紀監督員時,還挺納悶,檢察院是國家的監督機關,怎么需要我們監督呢?經過這次會議,讓我認識到檢察干警對自己的高標準嚴要求,值得我們學習。”剛收到海州區檢察院檢風檢紀監督員聘書的律師尹波感慨的說道。
4月28日,海州區檢察院為進一步完善和強化外部監督制約機制,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決定聘請尹波等6人為該院第一屆檢風檢紀監督員。
據悉,本屆檢風檢紀監督員分別來自公安、律師、社區等,均具備履職條件和能力,聘任期限為2年。在聘任期間,監督員將對該院所有的檢察干警八小時以外不規范、不文明、不符合檢察干警身份等情況進行監督。在監督方式上,該院采取雙向交流方法,一方面該院可通過發放征求意見表、召開座談會、參加黨風廉政建設活動等方式,讓監督員了解、支持、宣傳檢察工作。另一方面,監督員也可將發現的問題,聽到的聲音向該院紀檢組或檢察長進行直接反映,該院將虛心接受,嚴肅調查,積極改正,同時,將辦理情況及時反饋給監督員。
該院旨在通過聘請檢風檢紀監督員完善外部監督制度,密切檢察機關與群眾的聯系,拓寬監督渠道,與家庭監督,社區監督共同形成三位一體的全方位監督體制。(趙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