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擬定“人員待崗制度”, 進一步加強人員管理、約束和監督。一是明確待崗主要內容。規定全局在編在職的工作人員如有考核不稱職、曠工、經常遲到早退、業務素質差、不思進取、違反黨紀政紀、工作拖拉、推諉、為政不廉等情形的,將被確認為待崗。二是加強待崗人員監督。待崗人員在待崗期間必須遵守本局考勤辦法,在局機關學習室自學業務,深刻反省,定期撰寫書面思想匯報。同時,局機關學習室配備指紋考勤機和電子監控設備,通過查看考勤記錄、不定時查看和回看監控設備視頻的方式對待崗人員進行監督。三是突出待崗考核運用。待崗期滿后,待崗人員必須向待崗考核領導小組遞交書面思想匯報和待崗小結并向原單位提出書面上崗申請,經原單位同意并報待崗考核領導小組考核后,由組織決定是否上崗。(張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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