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定規矩。召開專題會議,重申區委“四堅持、十禁止”要求,專題學習《中央紀委通報10起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明確要求街道、村(居)黨員干部自覺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二是早提醒。通過及時轉發中央和省市區關于廉潔自律的文件、微信群內發送廉政信息、提前發送廉政短信等形式,對全街黨員干部經常敲“警示鐘”,營造“過廉節”氛圍。三是嚴懲處。成立專項督查組,采取明查暗訪、重點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開展監督檢查。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反廉潔自律要求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處理。(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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