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連云港市海州區法院出臺了《海州區法院工作人員問責暫行規定》,該規定包括問責的程序及方式、問責事項等十五條,為推進該院作風建設,提高工作效能,提供了有力支撐。一是以學促行,認識問責意義。《問責規定》出臺后,海州法院要求以庭室為單位,利用庭務會的時間,逐條進行學習討論,要充分認識問責的嚴肅性和強制性,促使干警自覺遵守規章制度,努力改進司法作風,確保案件不出問題,隊伍不出問題。二是嚴明要求,細化問責規定。以《問責規定》出臺為契機,再次嚴明作風紀律的重要性,并將問責事項細分為:違反工作作風規定、違反辦案紀律規定、違反廉政紀律規定、違反管理秩序、社會道德規定、違反信訪穩定規定五個方面,要求干警在履行職責、遵章守紀、改進作風等方面嚴格按規定執行。三是加強管理,強化問責力度。《問責規定》首先將問責對象確定為被問責事項的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院屬各部門負責人,要求領導干部切實履行“一崗雙責”的職責,強化管理,加強教育,確保自己職責范圍內的干警不出問題,全力支持對違紀案件的查處問責工作。四是嚴格督查,確保問責實效。《問責規定》要求成立院問責小組,負責對擬問責事項的調查安排、督辦工作,并克服以往作風紀律查而不糾,糾而不深的情況,認真進行檢查、監督,對發現違紀問題嚴肅查處,絕不容忍。(蒲瑞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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