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優化營商環境專項巡察聯動工作安排,區委三個巡察組分別對區發改局、區住建局、區行政審批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法院和海州生態環境局(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授權)等6家單位黨組織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專項巡察。巡察時間為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1月20日。目前各巡察組已全部完成進駐。
本輪巡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總書記關于巡視巡察工作的重要論述為指導,全面貫徹“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的巡視工作方針,圍繞國家、省、市、區關于優化營商環境重大決策部署,聚焦營商環境建設重點單位、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開展監督檢查,著力發現行政審批、行政執法、政策落實、優化服務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督促壓實責任、推動政策落地、推進問題解決,為全區營商環境大提升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巡察期間,區委各巡察組設專門值班電話、郵政信箱、電子信箱等,受理電話時間為工作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根據有關規定,巡察組主要受理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區委管理的其他干部以及下一級主要負責人、相關重點崗位干部(含已離退休、已調離)在營商環境建設方面的問題反映,重點是相關違紀違法問題。其他不屬于巡察受理范圍的信訪問題,將按規定轉被巡察單位和有關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