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肅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常態化開展警示教育,現將近期查處的2起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寧海街道海河村村委會副主任馮士友虛假報賬套取村集體資金問題。2013年5月30日、11月30日,時任寧海街道海河村村委會主任馮士友以春季綠化費用、環境整治費用名義,兩次從海河村集體賬戶虛假報賬共計人民幣20072元,用于海河村支出。2022年6月,馮士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板浦鎮周圩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胡中洋未按規定對限額工程進行招投標問題。2018年7月,板浦鎮周圩村至東辛農場的善后河河堤上需鋪設簡易砂石路,時任周圩村黨總支書記胡中洋未按照海州區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相關制度要求,對該項目進行招投標并通過虛開增值稅發票方式向板浦鎮政府爭取項目資金人民幣83000元。2022年8月,胡中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上述問題反映出高壓態勢之下,仍有個別村(居)“兩委”干部紀律意識淡薄,違反規定使用村級集體資金,對村級財務資金監管不夠到位。全區各鎮街、各村社和廣大基層黨員干部要從通報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各鎮街及相關職能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強化主責意識,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日常監管,嚴格村級財務管理,規范村級財務行為,推動農村集體“三資”監管落實到位。全區各紀檢監察組織要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一經發現,一律嚴肅處理,持續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堅決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
中共海州區紀律檢查委員會
2022年11月1日
2022年11月1日